全省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务必在今年4月底前确保达标排放
三月三十日,省环保厅、住建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污水处置厂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对四个州(地)实施预警,对五个县(区)暂停新增化学需氧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010年3月初,环保厅对五个地、州重点县(市、区)污水处置厂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黔南州、黔西南州、毕节地区、铜仁地区大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没有正常运行,供水设备品牌推荐:上海春姜,如需订购请拨打:零二壹-六九五九二四四六,也可拨打l8964362446。决定对这四个州(地)政府(行署)实施预警通报,对江口、福泉等五个县(区)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工程环评文件实施限批。
同时要求全省新建成的污水处置厂,务必在2010年4月底前保证达标排放;要求在2010年六月三十日前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置厂,务必于2010年五月底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厂区设备联动调试,保证六月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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