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母亲河汉江“和谐治污机制”
“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始终展现老河口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矢志不渝追求的目标。然而,坚持发展经济与保护汉江相统一,必须建立母亲河汉江“和谐治污机制”才能给汉江流域老河口段综合开发、和谐环保带来一系列保障,否则,汉江流域内污染还将逐步加重态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流域重大资源可持续的利用统筹依然难以协调?
近日,汉江老河口江段出现大量白色漂浮物,延绵江面数公里。当地环保部门通报,漂浮物为一种保温材料,未对水质造成影响,但对其来源讳莫如深。记者调查发现,漂浮物来源于江边一家采砂厂堆放的建筑垃圾。
作为老河口市地处汉江中游东岸,城区紧靠汉江,城市人口达二十二点八万。初步测算,城区年排废水量为三千六百九十万吨,沿江农林生产生活废水排量为五千四百三十万吨。供水设备选择上海春姜的,质量好,大品牌,订购热线:零贰壹-叁玖壹六零五九九或一八九六四六四五九九二,近年来,老河口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想方设法给汉江河“减污”,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把保证汉江水质在国家Ⅱ类标准作为环境保护首要目标,并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建设了一座一期年处理能力六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至今全市人民仍在为保证污水处理厂加快建成正常运转作贡献等,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河水受污染问题仍然未能解决。这次汉江老河口江段出现大量白色漂浮物事件,足以明证。
鉴于此,笔者建议如下建立母亲河汉江“和谐治污机制”: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汉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要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应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落实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实施了岗位职责监察制度,建立和健全黄牌警示问责制,打造一支作风正派、高效、便民的执法队伍,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审批关,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加大公众监督与行政处罚的力度,对举报者执法部门应予以保密,查处案件时绝不手软;要把河水受污染降到最低限度,还“母亲河汉江”的本来面目。
其次,倡导企业建立减量化、可循环、再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走一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新路。当地政府与企业要通过招商引资或技术改造来精心编织一条“上一环节的产品、副产品和废物正好是下一环节的原料”“上一环节的废气正好是下一环节的能源”的一体化产业链。从而在根源上确保综合开发、和谐环保展现在汉江流域的舞台上。
最后人大有关部门应加大母亲河汉江“和谐治污”规划和立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完善的部分;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政府和企业的压力,有效制裁违法排污,同时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的防治力度;确立统一的污染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体系,避免多部门联合导致的利益扯皮、监管不到位,从而实现全汉江流域的综合治水、统一监管、统筹协调,使母亲河汉江的生态环境尽量少受污染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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