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地区污水处置费征收标准增长
依据国度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钱管理方法》和省货物的价格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置费政策实行力量的通告》相关要求,今年前一年7月份,市货物的价格局召开了调试城市地区供水价钱及实行台阶式水价和调试城市地区污水处置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在广泛聆取人民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城市管理工作府准许,并表决从四月一号和七月一号起实行。
记者四月二十号从汕尾市货物的价格局获知,自四月一号起,城市地区供水实行两部制台阶式计量水价并调试供水价钱,计量水价从综合均匀每吨1.608元调试到1.925元。额外,自七月一号起,城市地区污水处置费征收标准也将由现行的0.5096元/吨增长到均匀0.8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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