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不定时炸弹” 当长江的“健康使者”
2006年松花江事件之后,为消除沿江“不定时炸弹”,长江委会同渝、鄂、赣、皖、苏、沪等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取用水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抽查了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化工企业,对各企业取用水口和排污口的设置及运行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是否建立防范水污染等涉水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机制等进行了重点核查。
为保障长江流域取用水安全,委直属水保总队联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托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的监测力量,2006年至2010年共检查九十三家企业、一百一十个入河排污口、1个危险化学品码头,调查突发水污染事件13起,在三峡库区、安徽省境内监测排污口60余次。
通过对排污口的执法检查,掌握了一批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使被检查单位知晓了入河排污口监管的法律依据、内容和要求,提高了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促进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
强化河道执法 做行洪的“清道夫”
“十一五”期间,长江委组织河南、湖北两省水利厅开展了鄂豫边界丹江河道采砂(淘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打击了鄂豫边界丹江河道非法采砂淘金势头愈演愈烈势头。目前,两省边界河道的非法采砂淘金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边界社会安定和河道行洪安全。
2010年7月,水政监察总队会同建设与管理局、采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长江下游干流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采砂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供水设备选择上海春姜的,销售电话:零贰壹-叁玖壹六零五九九或一八九六四六四五九九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及河道采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要求和处理意见,这是长江委首次以水行政许可事项为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针对江苏省长江干流涉河建设项目日趋增多的新情况,2009年,长江委总队派员参加长江防总检查组,着重检查了仪征市长江河道清障进展情况和南通如皋、通州市泓北沙违章围滩情况,抽查了上述地区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谁违规、谁整改,谁管理、谁监督的原则,要求各地迅速组织力量对每个违规企业进行彻底调查处理,逐个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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