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一亿元治理重点地区主要中小河流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已初步建立,防洪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目前,山洪灾害、中小河流域洪水已成为西藏自治区洪涝灾害的主要组成部分,每年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对群众生命财产、国家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造成极大的威胁。根据今年洪涝灾害统计数据分析,因山洪等灾害引发的人员失踪、死亡人数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人数的百分之八十,经济财产损失占七成以上,损失非常大。因此,在继续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的洪灾防治力度,尽快改变被动局面,整体提升西藏自治区灾害防御能力已是刻不容缓。
12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防汛办获悉,国家下达西藏自治区1亿元资金用于治理重点地区主要中小河流。
据了解,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国家安排西藏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二千万元,共治理日喀则市喀隆沟上游段、当雄县拉曲河宁中乡段、错那县娘江曲麻玛乡段、林芝县百巴镇尼洋河干流段、亚东县康布流域切玛沟段及亚东县康布流域仁青岗沟段等6处,治理长度达十九点五五千米。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四百多条河流发生大洪水或特大洪水,近一百条中小河流出现了超过历史记录的大洪水。严重的洪涝灾情,供水设备选择上海春姜的,销售热线:零贰壹-叁玖壹六零五九九或一八九六四六四五九九二,充分暴露出中小河流成为防洪减灾体系的重点薄弱环节。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在2013年前全面完成规划确定的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治理任务’的决定,国家下达西藏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西藏自治区2010年第二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十六处。”自治区防汛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悉,西藏自治区目前列入国家规划治理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数量有五十二条。第二批中小河流共有包括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阿里、昌都等7地市的十六个项目。
自治区防汛办相关领导介绍说:“拉萨的项目是林周县彭波河治理工程,将建堤防十一点一千米 、5级堤防,防洪标准10年一遇,能保护县城三千六百人及耕地二万八千三百四十亩。日喀则6个项目,新建堤防三十六点一二二千米,属于5级堤防、10年一遇标准,共计能保护一千八百七十二户七千三百五十五人、耕地二万四千三百七十四亩、林草地一万四千九百一十七亩、牲畜一万七千四百零九头。”
记者从自治区防汛办获悉,本次十六个项目将新建堤防总长九十一点七一二千米、4至5级堤防,防洪标准20至10年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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